說明:
一、依據臺南市政府第二官方語言行動計畫辦理。
二、為營造本市雙語學習環境,強化教師英語專業素養,特函頒課室指導用語,本市所屬國中小教師應積極參與。
三、擬定105年度各校一般教師能使用課室英語指導語教學比例須達60%,本
局將不定時瞭解各校實施情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