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
一、依據本局第二官方語言政策計畫指標暨本市「提升國民中小學英語教學成效」計畫第3次推動小組會議暨英語教學資源中心工作會議決議辦理。
二、因本市推動「英語作為第二官方語言」政策,且英語教學已向下延伸至小學二年級,為提升本市國中小學生英語字彙量,故國中英語拼讀字量從1,200字提升至1,500字,國小由180字提升至220字。
三、國小220字產出原則如下:
(一)採自國小英語教材各主要版本及雙北、桃園、臺中等四市,出現頻率前220字為範圍。
(二)不按主題、類別、功能區分。
五、列表單字係供105年度線上檢測範圍使用,各校英語教學仍須依各校版本課程正常教學。
臺南市105年度國民小學英200英語單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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